捶丸运动 | |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6 点击数:3283 | |
"捶"即击打,"丸"即小球。捶丸,即是我国古代以球杖击球入穴的一种运动项目。前身可能是唐代马球中的步打球。当时的步打球类似现代的曲棍球,有较强的对抗性。到了宋朝,步打球由原来的同场对抗性竞赛逐渐演变为依次击球的非对抗性比赛,球门改为球穴,名称也随之改称"捶丸"。 一、比赛场地 捶丸最显著的特点是场上设球穴,以杖击球。正如《丸经·集序》所说:"视土燥湿坚岔而安基,择地平峻凹凸以制胜,拽肘运杖,击杓收窝。"捶丸的场地,多设在野外。《丸经·因地章》云:"地形有平者、有凸者、有凹者、有峻者、有仰者、有阻者、有妨者、有迎者、有里者、有外者。"不平的坡称峻,坡的上面称仰,前面有隔的称阻,后面有碍的称妨,能反射球的称迎,左高的称里,右高的称外。后面有碍,往往容易打坏球棒,并且难于打到球窝旁边,所以"后妨不处基"。 场上设窝,又叫"家",即小洞;窝边插小旗。捶丸时,以球入窝为胜,胜则得筹。所谓"基",就是画定的击球点。《丸经·定基章》云:"基,纵不盈尺,横亦不盈尺;择地而处之,直向而画之,瓦砾则除之。"由此可知,基的大小,长宽不满一尺,选择正对球窝的地方画基;若地面有瓦砾杂物,则去除后再画基。"作基不左立,丸不处基外,权不击基,足不踏基,手不拭基,无易基,无毁基。"即规定:假如向南击球,则人不许立于西侧,球不得安放在基外,脚不许踏基,手亦不许拭基;基既画定,不许更换,更不许毁掉;假如基周围五尺内有人行走,则该人所在组全输。此外,球基和球窝的距离,远的可以相隔50至60步,最远的不得超过100步,近的至少宽于一丈。 二、比赛规则 比赛时,既可分组,曰"班",曰"朋";亦可不分组,各自为战。以参加人数多寡,又分为大会、中会、小会、一朋、单对等。10人、9人为大会,8人、7人为中会,6人、5人为小会,4人、3人为一朋,2人为单对。比赛前各到"关牌"处领筹。筹又叫牌,每人5筹。捶丸时,每人三棒,三棒均将球击入窝中才能赢一筹,所赢筹由输家给。根据筹之多少可分为大筹(20)、中筹(15),小筹(10)。比赛以先得以上各数为胜。 此外,还有一系列惩罚条例:不许换球,不准重捶,犯者本人及同组皆输。不许为他人指示地形,犯者输。借棒与他人,错他人球者为输。替他人击者输双筹。打在窝中用棒拨丸而击者输。如先有人在第二棒时将丸打在窝边,若后来人故意捶丸撞该球者也为输。凡此种种,输方出筹,赠与对方。最后,以得筹多少分胜负,并以筹为据分割财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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